2月6日,在蛇年新春起步之际,镇平县人民法院刑庭干警以“等不起”的紧迫感、“慢不得”的危机感、“坐不住”的责任感,铆足“开局即决战”的干劲,当庭宣判2案,奋战“开门红”。
王某某犯盗窃罪一案
上午9时,随着法槌敲响,王某某犯盗窃罪一案正式开庭。王某某利用被害人年纪较大,不清楚手机操作的弱点,将被害人的某宝账户登录到自己手机上,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被害人账户内的2万余元秘密刷走,用于自己日常消费。后王某某主动投案,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。
李某某犯盗窃罪一案
2024年8月至11月,李某某随机3次盗窃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电动车内的物品。2018年李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,系累犯。
此次集中审理的2起盗窃案件,系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且被告人对指控事实、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,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。
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速裁程序的规定,依法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、真实性及合法性,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,审判员对该2起案件进行当庭宣判。
一年春作首,万事行为先!镇平县法院刑庭干警将力争上游,展现新作为、再攀新高峰。(供稿:镇平法院 王崇)